:::
主內容區域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6 月 29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20812175 號函賡續辦理。
二、經查部分學校尚未至「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 111 學年度網路填報系統」( https://priori.moe.gov.tw/report111/ ,路徑為學校填報系統→開班申請→授課教師)完成學習扶助授課教師研習課程證號登打(正確格式為:南巿教課(一)字第 1080812175 號),如係參加永齡、博幼或他縣市辦理之研習者亦請載明機關及證號,請於文到 5 日內至系統登載完成;如有特殊原因致未能登打研習證號,請於該欄位說明原因。
三、本局每學年度將逐一檢視各校學習扶助開班授課教師名單,請學校應於系統填報相關研習證號;另倘有現行授課教師未參加研習取得認證者,本局規劃於 112 學年度寒假加開研習場次,屆時請務必轉知教師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