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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為期三年以上之實驗計畫於計畫結束當學年應併提出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育階段者,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二、依上開規定,旨揭個人實驗教育應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前提出 111 學年度學習狀況報告書或成果報告書(每位學生均須繳交學習狀況報告書,三年以上的計畫在計畫終止年,除了上傳學習狀況報告書外,另需上傳成果報告書),爰請設籍學校協助轉知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上傳旨揭學習狀況報告書或成果報告書至本市非學網站( http://nee.tn.edu.tw ),高中教育階段學生除上傳網站以外,另需寄送電子檔至本局承辦人信箱以備送審核定。跨階段的自學生,或未在新系統建檔者,請繳交紙本資料至原畢業學校,再由學校寄至承辦學校隆田國小輔導室。
三、有關學生端部分,注意事項如下:
(一)兩種類型報告書上傳,系統會主動辨識申請人應上傳檔案的學年度,若未到上傳檔案的期間,會呈現「未達上傳期程」。申請人須留意「年度」、「檔案上傳」是否符合上傳條件。
(二)學習狀況報告書上傳路徑:登入後點選「報告書」,下一步點「學習狀況報告書(年度報告書)」,確認「專案名稱」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再點選「檔案上傳」按鈕(橘色),最後點選「上傳」按鈕(藍色),即完成上傳作業。
(三)成果報告書上傳路徑:登入後點選「報告書」,下一步點「成果報告書」,確認「專案名稱」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再點選「檔案上傳」按鈕(橘色),最後點選「上傳」按鈕(藍色),即完成上傳作業。
四、有關設籍學校端部分,注意事項如下:
(一)首先確認自學生的人數,快速查詢可看「申請案審議-案件審查」,每個活動(專案)名稱會有通過人數統計,點「查看」可呈現自學生資料,並可快速瀏覽自學生的「學習狀況、成果報告書」。
(二)查看兩種類型報告書,若自學生尚未上傳會呈現「查無審議資料」,係提醒申請人留意繳交資料的期程,避免逾期無法上傳。
(三)學習狀況報告書查看路徑:登入後點選「報告書」,下一步點「學習狀況報告書(年度報告書)」,確認校內自學生的「專案名稱」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確認「年度」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即可查看。
(四)成果報告書查看路徑:登入後點選「報告書」,下一步點「成果報告書」,確認校內自學生的「專案名稱」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確認「年度」並點選「前往」按鈕(橘色),即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