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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案採線上填報方式,請學校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止,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 線上填報及上傳核章後計畫書。
三、本次開放申請之子計畫分述如下,請貴校妥為轉知相關承辦處室: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1、申請網址:「跨國銜轉學生教育資訊網」(https://tkids.nknu.edu.tw/__tkidsys/login/ 。
2、請欲申請之學校務先召開華語文習得規劃會議後再行申請經費。
3、學校申請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專案應於開班計畫期程前提早申請,如課程已執行完畢才申請者,國教署將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不予補助。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編印、購置及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1、諮詢服務。
2、小團體活動。
(六)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四、為提升新住民子女自我認同及社會參與動能,請校內新住民子女人數達 15 人以上者,務必擇「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實施諮詢輔導方案」或「辦理親職教育研習」其中一項子計畫辦理之;新住民子女 1 至 14 人之學校,得視需求提出申請。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教育要點及學校操作手冊各 1 份(如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