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安順國中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曹恆馨 - 教務處 | 2024-02-28 | 點閱數: 119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34780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市 6 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後函送新竹市政府核辦。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可至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 http://www.hc.edu.tw/ )。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

  • 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pdf
    1) 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pdf
:::

右邊區域內容

空氣品質

登革熱防治

防治專區

職業試探中心

LOGO

校園危險角落地圖

LOGO

課程計畫

LOGO

行政業務-快速連結

[ more... ]

進修研習-快速連結

[ more... ]

學校地圖

頁尾區域